版本:v1.0 生效日期:2026-04-20 更新日期:2026-04-20 发布主体:友你客平台(运营主体/个人信息处理者: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友你客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平台"或"平台")
特别提示:本平台深知个人信息对你的重要性,也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请你在使用本平台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特别是以加粗或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在本政策更新后,我们会以合理方式通知你。如你不同意本政策,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你的勾选"同意"、登录、注册或使用平台服务的行为,即视为你同意本政策。
本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我们如何收集你的个人信息
- 我们如何使用你的个人信息
-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你的个人信息
- 我们如何保存和保护你的个人信息
- 你对自己信息的权利
- 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 你的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内转移
- 本政策如何更新
- 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你的个人信息
为了向你提供本平台的核心服务、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保证服务安全,我们会在下列情形下收集你的信息:
1.1 帮助你完成登录与注册
收集信息:微信 openid、unionid(如适用)、昵称、头像。
来源:微信开放平台授权。
目的:作为你登录平台的唯一标识,用于识别账号、避免重复注册、保存基本个人信息展示。
是否必须:是。未提供会导致无法登录。
1.2 完成学生认证
收集信息:真实姓名、学校、专业、学号、学生证件照片(如适用)、认证状态。
目的:认证学生身份,提升平台用户信任度,满足相关业务对"学生"的门槛要求。
是否必须:否。未认证不影响你浏览和基本使用,但可能影响发布服务、接单等功能。
1.3 订单交易与支付
收集信息:订单信息(服务内容、金额、时间、履约情况)、微信支付交易号 transaction_id、微信支付商户订单号 out_trade_no、支付状态、分账流水。
目的:完成订单交易、款项结算、分账、退款、投诉处理,以及履行法律法规下的交易留痕义务。
是否必须:是。未提供会导致无法下单、支付或结算。
1.4 作为服务者的身份与税务资料(达到门槛后)
收集信息: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脱敏存储)、身份证件照片(仅核验后不再保存原图,仅保留核验结果)、手机号、微信收款实名状态、银行账户(如未来启用)、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如适用)、税务授权记录。
目的: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6 号》等税收法律法规,完成平台内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核验、报送、扣缴申报或代办申报义务;
- 核验服务者实名身份,保证资金流向的合规性。
是否必须:在达到本平台设定的"税务资料门槛"后为必须。未提供将限制你的部分服务者功能(详见《服务者入驻与接单协议》第六条)。
1.5 聊天与客服
收集信息:你与其他用户之间的聊天记录(包含文字、图片)、你与平台客服的沟通记录。
目的:提供沟通能力,作为交易纠纷处理、投诉核查的证据。
是否必须:使用聊天功能时为必要。
1.6 设备、网络与日志
收集信息:设备型号、操作系统、微信版本、IP 地址(脱敏)、网络类型、小程序页面访问记录、崩溃日志、性能埋点。
目的:
- 保障服务正常运行、问题排障、反欺诈、账号安全;
- 改善服务性能、优化产品体验。
是否必须:部分为必须,用于服务正常运行的诊断与安全防护。
1.7 位置信息(目前不默认收集)
除非你主动授权或使用"接机送机"等涉及位置的具体服务,本平台不默认收集你的精确位置。如未来开启相关功能,我们会单独征求你的授权。
二、我们如何使用你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在实现本政策列明的目的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使用你的个人信息:
- 提供核心服务:用户登录、浏览、下单、支付、分账、确认、评价、投诉、联系客服等。
- 资金结算与税务合规:完成订单结算、分账、退款、结算单生成;履行实名核验、涉税信息报送、扣缴申报或代办申报等义务。
- 账号与交易安全:防范欺诈、刷单、盗号、多头注册等违规或违法行为。
- 客户服务与争议处理:受理投诉、调解争议、执行平台判定结果。
- 服务改进:通过聚合与匿名化的日志与使用数据,改进产品、提升体验、优化撮合质量。
- 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配合监管机关、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的合法请求。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你的个人信息
3.1 共享
我们不会将你的个人信息共享给无关的第三方,仅在必要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与下列类型的第三方共享:
- 微信开放平台 / 微信支付:用于登录、支付、分账、退款等基础能力。
- 云服务供应商(如腾讯云 CloudBase):用于数据存储、托管、对象存储、消息推送等技术服务,我们会要求其遵循与本平台同等水平的安全与保密义务。
- 税务机关 / 监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报送、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
- 平台内其他用户:你与之发生交易的买家/服务者,可基于订单需要看到对方的昵称、头像、学校、评分、交易状态等必要信息;双方聊天记录仅在双方之间可见,平台审计人员在投诉场景下可调阅。
3.2 转让
我们不会将你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但以下情形除外:
- 事先获得你的明确同意;
- 涉及合并、收购、重组时,由新的持有主体继续履行本政策对你的承诺;否则将重新征得你的授权同意。
3.3 公开披露
我们仅在下列情形公开披露你的个人信息:
- 获得你的明确同意;
- 基于法律法规、诉讼或政府监管机关的强制性要求;
- 平台管理后台内部出于合规审计、违规通报的脱敏展示(如"用户 #1234 已冻结")。
四、我们如何保存和保护你的个人信息
4.1 存储位置
你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若因业务需要涉及跨境传输,我们会事先获得你的授权同意,或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
4.2 存储期限
- 账号基本信息:自你注册之日起至你注销账号之日止;注销后,平台会在合理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 订单、分账、结算、投诉等交易记录:因会计档案、税务合规、交易纠纷追溯等需要,按会计档案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要求长期保存,不少于 30 年(以行业惯例和会计确认的保存期限为准)。
- 聊天记录:因交易纠纷和违规证据需要,我们保留不少于订单完成后 2 年。
- 日志和性能埋点:通常保留不超过 6 个月。
4.3 保护措施
我们采取以下技术和管理手段保护你的信息:
- 传输加密:全站 HTTPS / TLS;
- 敏感字段脱敏:日志中的手机号、身份证号、openid、金额等敏感字段均用
[Redacted]或部分脱敏展示; - 访问控制:后台管理员基于最小权限原则分配,所有关键操作记入审计日志;
- JWT 登录 token + 黑名单机制:登录会话有期限且可被冻结;
- 数据库凭证独立存储:敏感凭证不进 git,不混入日志。
尽管如此,请理解在互联网环境中不存在"绝对安全"的信息系统。
4.4 数据泄露应急
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我们将在发现后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以合理方式通知你(包括但不限于站内公告、站内信、短信)。
五、你对自己信息的权利
你有权对你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5.1 访问与更正
你可以在"我的"页面查看、更正你的昵称、学校、专业等基本资料。对无法自助修改的信息(如交易历史、结算记录),请通过客服申请。
5.2 删除
以下情形下你可以请求我们删除你的个人信息:
- 我们处理信息违反法律法规;
- 我们处理信息违反了与你的约定;
- 你注销了账号。
因会计档案、税务监管、交易纠纷留痕等法定义务所必须保存的信息,我们可能保留直至法定期限结束。
5.3 撤回授权
你可以通过"我的 → 设置 → 权限管理"撤回对部分可选信息的授权(例如位置授权)。撤回授权后,可能导致某些功能无法正常使用。
5.4 注销账号
你可以通过"我的 → 联系客服"提交账号注销申请。我们会在核验身份后受理;注销后账号将无法恢复。
5.5 复制与数据可携带
如需复制你在本平台上的个人信息副本,可通过客服提交申请,我们将在合理时限内以机器可读的格式提供。
5.6 投诉与举报
你对我们处理你个人信息的方式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通过客服或本政策第九条"如何联系我们"联系我们;如我们未能及时响应,你也可以向监管机关投诉或举报。
六、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6.1 我们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
6.2 如你是 未满 14 周岁的儿童,请让你的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其同意下使用本平台。本平台不主动面向儿童提供服务。若我们发现儿童用户,会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处理。
6.3 如你是 14 周岁以上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本平台,谨慎判断是否提供个人信息。
七、你的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内转移
7.1 本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
7.2 目前我们不会将你的个人信息转移至境外。若未来因业务需要涉及跨境,我们会事先取得你的授权同意并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评估手续。
八、本政策如何更新
8.1 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业务或技术变化不时更新本政策。
8.2 重大变更将以显著方式(如小程序内弹窗、站内信、邮件或短信)告知你,未及时通知的情形以平台内实际发布为准。
8.3 若你在本政策更新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视为你接受更新后的内容。若你不同意,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可通过客服申请注销账号。
九、如何联系我们
若你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小程序内:我的 → 联系客服
- 电子邮件:3086535370@qq.com(亦可通过小程序内"联系客服"入口反馈隐私相关事宜)
-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街道桥北物流园朝阳路赤峰商贸城4-128号厅
我们会在收到后的合理期限内(通常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回复。
本政策最后更新日期:2026-04-20